来源: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3-07
浏览次数:139
项目概况
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综合楼北楼三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8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S-20240015
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综合楼北楼三楼实验室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280000
最高限价(元):328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28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综合楼北楼三楼实验室装修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20日历天,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未被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cfcg.gov.cn)列入处罚或者限制名单;
(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或组成联合体后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5)供应商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证书;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7)浙江省外磋商供应商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在线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18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
(3)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https://zfcg.czt.zj.gov.cn/ )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 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
a.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b.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c.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1-7190。
(5)本项目执行《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文件,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医科大学
地 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687501
质疑联系人:马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689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
传 真:0577-86511702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志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511719/13676468527
质疑联系人:李奔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51170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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