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东街片区、溇水片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及城区停车场改造、电梯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监理(ESHF-202404QT-002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HF-202404QT-00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东街片区、溇水片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及城区停车场改造、电梯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监理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06-422828-04-01-95034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兴商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北兴商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鹤峰县境内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市政工程改造、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老政府小区示范小区、配套道路基础设施提升、配套停车场项目、城区停车场。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承担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080日历天,其中监理服务期自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最终验收保修期满为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31716.1 万元。 | ||||||||||||||||||||||
2.3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220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1.2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市政工程项目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冲突时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时间为准)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监理业务手册)。3.1.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市政公用工程2人、机电安装工程1人,须具备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4名(具备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具有取得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前述人员均须为本单位注册执业人员。 3.1.4根据鹤政务发【2023】4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我县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以下资格要求只需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①投标人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 ②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 ③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⑥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⑦近3年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 ⑧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2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集体议事定标)。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f.eszggzy.cn/h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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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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