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建始县长梁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专项建设项目-医用集中供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JS-202405FJ-007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建始县长梁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专项建设项目-医用集中供暖建设工程)已由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 改审批〔2023〕4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始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招标人为建始县卫生健康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建始县长梁镇 建设规模:住院部、公卫楼等供暖配套设施建设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住院部、公卫楼等供暖配套设施建设等 标段划分: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26 合同估算价:1805160.00元 | ||||||||||||||||||||||
2.3其他:本项目控制价以财评后的金额为准,各参与方持续关注系统澄清公告并自行下载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b、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c、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网站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服务平台,供应商诚信信息中无企业不良行为。d、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e、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03日至2024年05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6月0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a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b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c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js.eszggzy.cn/js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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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2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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