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王新河治理工程(文安段) 霸州市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王新河治理工程(文安段)霸州市段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赵王新河治理工程(文安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3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省级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霸州市。项目总体建设内容:赵王新河治理工程(文安段)霸州市段工程。治理范围自左堤桩号范围Z37+018~Z37+839总长约821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信息化系统等。计划工期: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赵王新河治理工程(文安段)霸州市段施工;共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4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河道堤防建设、河道治理、水库建设或除险加固、闸涵新(改)建等类型中任意一项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并经竣工验收合格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的水利工程施工。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
3.1.4信誉要求:在评标工作结束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为准)。
3.1.5其他要求:①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C类);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有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为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40%的60%。大中型企业投标的需提供《分包承诺书》,中小微企业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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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11 08:30至2024-06-17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霸州市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育才街251号 |
邮编: | 065700 | 邮编: | 066300 |
联系人: | 史先生 | 联系人: | 陈媛媛 |
电话: | 0316-7286912 | 电话: | 0335-5981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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