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废橡胶绿色生态循环利用智能化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2405100001001002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废橡胶绿色生态循环利用智能化项目已由灌云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审投资备[2024]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华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创业路
2.2 工程规模:项目拟建规划年处理废橡胶6万吨厂区及相关配套设施,厂区占地面积为 68475.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2342.82平方米,主要包括单层厂房3栋、乙类仓库1栋、配套的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预处理车间、裂解车间、炭黑车间、蒸汽锅炉房、以及配套的储存场地、环保设施、污水处理、消防水泵房、变配电室及空压制氮、事故水池、循环水池等配套设施。6 万吨拟配置2条 30000吨预处理生产线、6条 10000吨/年智能连续热裂解生产线、3 条 7000 吨/年炭黑生产线。
2.3 招标范围:连云港废橡胶绿色生态循环利用智能化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地基基础、土建、安装、内外装、钢结构、消防、附属工程、生产设备安装等全部工程施工阶段三控、三管、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21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费最高限价:200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3年12月-2024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38分 监理方案:22分 项目管理机构:24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类似工程业绩:8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投标报价(38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监理费以元计,监理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 38分 | ||
监理 方案 (22分) | 质量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
进度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
投资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
安全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分 | |||
组织协调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分 | |||
监理工作制度 | 有具体监理工作制度 | 2分 | |||
技术建议 |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4分 | |||
注:1、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本项目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暗标要求如下: (1)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2)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特别提醒:若监理方案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监理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
项目监理机构 (24分) | 总监理工程师 (5分) |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含地方职称),得1分。 2、总监理工程师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限满10年得1分,满15年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资格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得1分;具有土木建筑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上述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评标时以诚信库链接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 5分 | ||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 (19分) | 项目监理机构基本配备(不含总监) 1、本工程需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其他监理人员不少于1人。其中:土建专业1人、安装专业1人;满足上述全部要求的得10分,每少一人扣5分。 土建专业包括:工民建、工程管理、建筑施工与管理、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建设工程管理(技术)、土木工程。 2、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的人员中,如有1名所学为土建类专业,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土木建筑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3、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的人员中,如有1名所学为安装类专业,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安装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4、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的人员中,具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得1分。 5、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的人员中(不含总监),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监理人员须具备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根据江苏省住建厅〔2021〕第7号公告,已过期的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并视同有效。 (2)上述评审中的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注册类证书专业以证书中标明的专业为准。 (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企业正式员工,投标时需要提供为拟报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连续近六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禁止一人身兼多职。 (5)上述相关证书、社保等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评标时以诚信库链接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 19分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分) | 1、自有检测设备得6分: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混凝土回弹仪、测距仪、绝缘电阻测试仪,每件得1分,最高6分。(以上设备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检定/校准证书)。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2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 注:检定证书、相关证明、联营协议以原件上传的扫描件为准;无扫描件不得分。注:上述所有检定证书、相关证明、原始发票、联营协议等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8分 | |||
类似工程业绩(8分) | 1、企业监理业绩(4分) 2021年1月1日以来,监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项目监理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 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4分) 2021年1月1日以来,在投标人企业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项目监理业绩的,得4分。 注:(1)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2)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为准。 (3)提供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提供的总监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总监姓名、工程内容、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 (4)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5)总监业绩与企业业绩相重复的,不重复计分。 (6)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评标时以链接至诚信库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 8分 | |||
5.1获取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1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
7、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信息证明;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
(5)总监理工程师社保证明材料;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总监理工程师);
(7)外省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如有);
(8)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8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万元整(4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填写至对应处,投标格式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
(2)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华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新纬八路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896620027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观筑大厦A座10楼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518-85522323
12、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范工
电 话:0518-85522323
(2)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灌云县行政审批局
电 话:0518-8063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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