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210-440106-04-01-726744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金融城综合能源项目东区集中供冷系统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金融城东区临1站外电10KV预装式变电站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金融城东区临1站外电10KV预装式变电站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金融城东区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临1站外电10KV预装式变电站工程拟分二期实施,本次招标范围仅包括一期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附件《技术需求书》。 | ||
招标内容 | 临1站外电10KV预装式变电站工程拟分二期实施,本次招标范围仅包括一期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附件《技术需求书》。 | ||
工期(交货期) | 临1站外电一期工程计划总工期为60日历天(包括设计),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95.74079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3.4.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3.4.2工程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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