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社会[2021]101号
1.4 招标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净化实验室及纯水工程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0166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GZ01660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瑶海区
2.6 建设规模: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08万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68万m²,地下建筑面积约6.4万m²。规划设置床位800张。地上部分主要包含门急诊医技楼、1#病房楼、2#病房楼(平疫结合)、体检保健行政教学楼、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垃圾暂存站、高压氧舱等建筑单体;地下部分主要包含机动车库(含人防)及设备用房等。
2.7 合同估算价:9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规划设置床位800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7.08万m²,地上建筑面积约10.68万m²,主要内容为项目医用纯水采购及安装以及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净化工程,招标内容包括新建的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中的医疗综合楼一层DSA、EICU;二层检验科、输血科、妇科门诊手术室、日间病房、内镜中心;三层供应中心、病理科、口腔科;四层ICU、手术部、产房、NICU;五层静配中心、检验科等区域进行新建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暖通空调、智能化、净化工程、系统软件采购、数字化手术室、医用气体工程、纯水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许可范围应包含安装);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业绩。
注:本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中的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无
3.1.5 财务要求: 无
3.1.6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 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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