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联创业空间科技产业园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蜂联创业空间科技产业园项目机电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元联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大丰高新区。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03086.9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约93980.88万元。
2.1.4 招标范围:1#厂房、1#综合站房、1#食堂、1号仓库、4#仓库、5#仓库、6#仓库、废水站、1#、2#门卫、3#厂房、4#厂房、5#厂房、2#食堂、2#综合站房,2#仓库,3#仓库,1#、3#、4#、5#、6#、8#、10#、11#、15#管廊及1#、2#、3#、4#、5#、6#、7#、8#、9#连廊及连廊下机电安装部分;1#NMP泵房、1#NMP罐区、2#NMP泵房、2#NMP罐区、室外管线工程(包含消防、弱电、动力、自控、给排水等系统)、2#厂房消防系统、厂房新增辅粱、室外埋地综管;其中,包含建筑单体供电所需的室外高/低压进线电缆采购、敷设,安装,调试等工程。本次招标不包含2#厂房(消防系统除外)、9#管廊机电、2#厂房新增辅梁。
2.1.5 施工内容:蜂联创业空间科技产业园项目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洁净室项目、建筑项目、给排水项目(除卫生间排水)、废水站及室外废水、工业污水项目、暖通项目、除尘项目、动力项目(除1#、2#综合站房外动力设备及管路项目外)、电气项目(除110KV变电站,1#、2#综合站房高低压设备及配套工程外)、弱电项目、消防项目、厂务监控项目、支吊架项目、抗震支架及二次网架项目,以及部分与相关的室外配套暖通、电气、给排水、动力、弱电、除尘、消防等配套工程。另外,还负责主导整个蜂联创业空间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蒸汽项目、消防项目、弱电项目、厂务监控项目、动力项目的联调和报批报验工作。以及最终所涉及设备、材料、附件等的图纸深化设计、技术要求、图纸会签、检验、采购、制作、仓储、运输、保险、就位、安装、调试、陪产、验收售后及质保服务等。上述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1.6 施工安装过程中的水、电、气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环境、卫生、目视管理等费用。水、电、气的缴费单价结合招标方项目所在地实时情况而定。
2.1.7 招标方采购的外购件的搬运、安装、调试、保管等费用。
2.1.8 上述范围中涉及穿屋顶、楼板、隔墙、外墙的洞口、预留洞图纸未体现的,由投标方开洞及封堵所发生的费用。
2.1.9 负责前期临建(包括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区等区域)的施工;后期临建(包括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区等区域)的拆除、清运施工,含地面拆除、清运。
2.1.10 包括水、暖、动入户管道均设计车间入户级计量(分车间),并设计旁通管路,旁通也设计计量,分多路入户的,均需计量。
2.1.11 招标范围内所有系统的对接(包含室内外桁架、连廊、钢平台等),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工程量及投标单价,后期不再因为接管位置与图纸不符产生工程变更。
注:以上所有工作和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2质量标准:合格并保证通过甲方和国家相关部门验收(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项目所在地要求及合同约定标准为准)。
2.3工期要求: 19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4月15日,并确保2023年4月15日通过竣工验收。
注:以上日期采用公历。
2.3.1如下是投标方进场及各个建筑单体及其配套机电施工工期要求:
1#厂房 ----洁净机电一次配套完成满足生产设备进厂条件计划时间;2022年11月20日;
----洁净机电施工计划交付完成时间:2023年02月18日。
3#厂房 ----洁净机电一次配施工计划完成时间:2022年11月20日;
----洁净机电施工交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02月18日。
4# 厂房 ----洁净机电一次配施工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03月5日;
----洁净机电施工交付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04月15日;
其他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单体及配套工程计划完成时间:2022年12月01日。
2.3.2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如果接到发包方通知后,不能按通知要求开工,应书面回复发包方,回复内容应包括:不能按发包方通知要求开工的理由,并重点提出承包方承包的本工程能够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的保证措施及不能按合同约定完工的违约赔偿承诺。发包方收到回复后,不同意承包方延期开工的,承包方必须按招标方通知要求开工。承包方不能按通知要求开工的原因属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况的,参照本合同不可抗力约定由发包方书面确定顺延的具体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3.1.1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两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2月份(含2月份)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7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委托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委托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变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11.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元联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高新技术区五一路1号
联系人: 韦先生
电话: 151893833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丰尚国际1#楼9楼
联系人:杨胡艳
电话:18761216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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