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雄安公司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二期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5-1-336)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雄安公司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二期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雄安)城市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
2.2 规 模: D03-04-35地块综合能源供热供冷面积74800平方米,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单晶硅装机容量159.46千瓦,碲化镉发电玻璃装机容量31.15千瓦;D03-04-38地块综合能源供热供冷面积95940平方米,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单晶硅装机容量696.8千瓦,碲化镉发电玻璃装机容量32.6千瓦。
2.3 标段划分: 华能雄安公司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二期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华能雄安总部园区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成果文件及资料归档完整有效移交、竣工决算完成为止。综合能源项目随主体建筑施工进行间断性施工,包含地埋管施工阶段、能源站建设阶段、屋顶光伏及光伏幕墙系统安装阶段等,综合能源施工工期约40个月。本项目计划开始服务日期为2025年6月1日,计划完成服务日期为2029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华能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二期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服务,包括从施工准备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及缺陷修复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和工程监理服务。
(1)项目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设计管理、合同管理、资金使用计划管理、档案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工程量清单审核,管理概算控制等,并负责与主体建筑的业主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2)工程监理服务:根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雄安分公司及招标人相关制度,负责从工程设计阶段至竣工验收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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