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名称 | 江西璞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322MA37PX443B | |||
经营范围 | 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国内货运代理;装卸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消防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安防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劳务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江西璞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07.51 | 249.43 | 215.6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87.83 | 32.72 | 155.11 | ||
审计机构 |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 | |||
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1.14 | -1.1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82.12 | 11.98 | 170.13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江西璞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125MA36W0WP0H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100789701399W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3-12-04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
决议文件名称 |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3年第48次)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70.17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所交纳的保证金自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交易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由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本方同意在受让本标的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商标、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项目公告期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金额(万元)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方名称 | ** | 交易方式 | 协议转让(非竞价) |
---|---|---|---|
成交金额(万元) | 170.17 | 成交日期 | 2024-03-12 |
文章推荐:
西安地铁项目部+西安市地铁8号线工程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2标段三工区中标候选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