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受沈阳盛京智造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零星维修改造框架入围采购项目(标段二)(采购编号:(2024)4029-1)以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框架协议采购并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零星维修改造框架入围采购项目(标段二)
2、采购编号:(2024)4029-1
3、采购内容: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厂房、办公楼、食堂、理化计量楼、宿舍楼等水暖机电安装等零星维修改造。(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为水暖机电安装标段(标段二),拟定采购三家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采用顺序轮候方式及二次报价方式施工。注:如应答人已在标段一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在标段二不再推荐该应答人为中选候选人。
5、本次采购设置模拟清单,预计总价限价为标段二180万元。(预计总价限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以甲方审核后实际发生量、模拟清单报价及报价折扣进行结算)本项目采取折扣报价,最高上限折扣:100%,供应商报价折扣不得超过最高上限,否则作无效相应处理。
6、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期之日起1年。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说明:根据维修模拟清单计价,清单中不包含主材的,由采购人对主材价格进行审核,并按审核价格进行结算)
8、服务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58号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
9、顺序轮候及二次竞价原则:
(1)根据第一轮供应商入围结果排名先后顺序进行轮候施工(维修工程预算金额小于等于10万)。若供应商放弃,则框架服务协议终止。
(2)本招标清单为零星维修单价,如现场出现工程量较大,单项工程金额较大工程时(维修工程预算金额大于10万),入围单位将进行二次竞价,不再执行清单价格,二次竞价最低者进行施工。
10、付款方式及条件:当维修施工结算总价已累计达到10万元及以上时为结算指标,采购人按照每次确认的服务明细及清单进行结算,供应商负责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次月付款。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应提前开具相应合法有效发票,若因供应商未能提前开具相应合法有效发票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采购人付款迟延,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5月22日 上午10:00,联系人:尹先生 18640283772。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连续执业3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算)。
2、企业资质:
(1)标段二提供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上述材料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
3、人员要求:
(1)标段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经本企业注册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2)委派至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至少3年以上维修改造项目管理经验;主持过5项以上维修改造施工项目经验。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供承诺函)并提供2021-2023年的企业财务报表。
5、信誉情况:供应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
6、报名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得挂靠。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
8、真实性承诺函:竞标单位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竞标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格式自拟。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时至2024年5月21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供应商请通过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3日09:30:00。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按要求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彩色扫描成册,以加密(压缩包加密文件)形式上传至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响应文件命名: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超过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未上传成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完成上传的,供应商应对其负责。)视为放弃响应。未加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5月23日09:30:00。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01室。
开价流程:供应商牢记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密码,在评审现场由项目联系人按照压缩包上的联系方式联系供应商联系人解密,解密后按时打开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说明:供应商无需到开评标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sprtc.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报价保证金的交纳金额、时间和要求
1、保证金金额:标段二36000元整。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2024年5月23日09:30:00。
3、保证金交纳方式:按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采购。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项目编号:(2024)4029-1及项目标段名称。
八、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24-81663028
电子邮件:zxq@sprtc.com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招标人:沈阳盛京智造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18640283772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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