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象山县贤庠水厂改扩建(一期)及配套给水管网工程-II标段 | 项目代码: | 2301-330225-04-01-516126 | |||||
招标人: | 名称: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象山河路6号 联系人:何泽烽 电话:0574-65680301 | 代理机构: | 名称: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24层 联系人:赖欣妍、何政毅、黄卢 电话:0574-65763707 | |||||
标段(包)名称: | 象山县贤庠水厂改扩建(一期)及配套给水管网工程-II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A3302250290022774001001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3.1具备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三)其他□√3.5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1 |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850,245.00元 | 90天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李夫栋 | / | 符合要求条件 | |
1 |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3,385,000.00元 | 90天 | 所供设备必须满足设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 顾鑫 | / | 符合要求条件 | |
1 | 浙江邑山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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